通知公告

关于申报北京市教委2023年度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

各有关院(系):

根据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》京教函〔2022〕242号,现将我校2023年度市教委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

申报项目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,聚焦“十四五”时期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,科技一般项目依托理工农医类学科,理论联系实际,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,服务文化传承创新。项目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,引导优秀青年科研人员“不追热点,把冷板凳坐热”,围绕数学、物理、生物、信息等研究领域,加强基础研究,积极自由探索,夯实学术基础。。

二、申报数量

项目实行限额申报,各院(系)申报数量请详见附件1。

为保障项目质量,各院(系)须组织专家遴选项目(在汇总表中填写专家评审意见)并报送学校,市教委还会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,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立项项目。因此该类别项目最终是否立项须以市教委公示为准。

请各院(系)加强项目申报质量遴选工作,经院(系)推荐、学校报送市教委的项目,如果最终未通过市教委立项评审,学校将核减相应院(系)下一年度申报指标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1.申请人应为市属高校专任教师,鼓励一线教学和科研人员申报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、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。每个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。

2.申请人未满35周岁【1987年6月15日(含)以后出生】。

3.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。

4.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:

(1)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(包括科技重大、科技重点、科技一般、社科重点、社科一般)负责人;

(2)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被撤销者;

(3)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,暂停2年申请资格;

(4)已承担过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负责人;

(5)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且40周岁以上;

(6)连续两年(指2021、2022年度)申请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,暂停2023年度申报资格。

四、资助额度

1.一般项目拟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/项,具体资助额度根据当年财政拨付为准。

2.建设期限3年(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)。

项目经费按照附件5.《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京财教育〔2018〕521号)要求,实行规范的预决算管理。

五、申报程序

1.7月5日前:

各院(系)将以下材料统一打包通过办公系统发送给科技处。

(1)电子版申请书(附件2);

(2)XX院(系)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请汇总表(附件3,须科研院长签字盖章,并扫描成PDF)。

2.7月12日前:

进行学校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后,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并完成提交。

3.7月15日前:

申请人在线完成申报书填写工作。

申请人在北京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(网址为:http://kyglpt.bjedu.cn)上注册个人账号(如已有账号,则无需重复注册),科技处对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平台在线填写。

4.7月18日前:

学校完成全部申请项目的上报工作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刘洁,杨宁

联系方式:68906510,68902820


科技处

2022年6月20日